7月1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美國聯邦檢察官維卡斯·康納(Vikas Khanna)于當地時間周四宣布,前蘋果公司高級律師基尼·萊沃夫(Gene Levoff)已經承認參與了長達五年的內幕交易計劃。
據了解,目前48 歲的 Levoff 是蘋果公司披露委員會的聯席主席,這使他能夠查看蘋果公司之前的收入和收益報表,以幫助他在蘋果公布財報前買賣蘋果股票。
萊沃夫受到蘋果公司每季度定期“禁售期”的限制,該禁售期禁止接觸到重要非公開信息的個人參與交易,直到公司向公眾披露其財務業績后的特定時間后。萊沃夫無視這一限制,以及他負責執行的更廣泛禁止內幕交易政策,而是在蘋果不知情或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反復進行基于重大、非公開信息的交易。有幾次,萊沃夫在通知其他受限制個人在禁令終止前不得買賣蘋果股票后,其本人卻在禁令終止期內執行了交易。
他在美國地區法官威廉·馬丁尼(William J. Martini)面前通過視頻會議承認了六項證券欺詐指控。萊沃夫最初于2019年2月被起訴。
美國聯邦檢察官康納說:“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萊沃夫背叛了世界上最大科技公司的信任。盡管萊沃夫有責任執行蘋果禁止內幕交易的禁令,但他本人卻利用自己獲得的信息進行內幕交易,以中飽私囊。”
美國聯邦調查局駐紐瓦克代理特別探員特倫斯·賴利(Terence Reilly)說:“內幕交易不僅是非法的,它還威脅著我們市場的生存能力。普通美國人的退休儲蓄都投資在這些公司,他們完全有權利期待規則得到遵守,游戲公平進行,他們的儲蓄也不會受到那些為了一己私利而犧牲他人利益的投機商的傷害。”
法庭文件顯示,在2011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間,擔任蘋果公司首席企業律師、助理秘書以及公司秘書的萊沃夫利用有關蘋果公司財務業績的材料和非公開信息,然后進行了涉及該公司股票的交易。這一欺騙蘋果公司及其股東的計劃涉及1400多萬美元金額,使萊沃夫非法獲利超過6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02萬元)。其中,他在某些交易中獲得了約22.7萬美元的利潤,并避免了在其他交易中損失約37.7萬美元。
報道稱,利沃夫的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500萬美元罰款,判決日企將定于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