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臧鐵偉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數據安全法草案與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
據臧鐵偉介紹,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數據安全法草案和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會后,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關于數據安全法草案,共收到133人提出的334條意見,另收到來信7封。意見主要集中在細化數據安全審查、重要數據出境管理,完善有關組織、個人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完善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程序,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關于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共有239名社會公眾提出了776條意見,另收到來信12封。意見主要集中在細化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進一步規范各行業以及政府部門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提高信息處理的透明度,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和敏感個人信息的保護,加大對非法收集買賣個人信息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等方面。
數據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將于6月7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據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本次提請審議的草案三審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二是,明確對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實行更嚴格的管理制度。三是,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務應當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的需求,不得對老年人、殘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礙。四是,進一步完善保障政務數據安全方面的規定。五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臧鐵偉表示,隨著信息化與經濟社會持續深度融合,各類數據迅猛增長、海量聚集,對經濟發展、社會治理、人民生活都產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響。數據安全已成為事關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作為數據領域的基礎性法律,擬提請本次常委會審議的數據安全法草案立足數據安全工作的實際,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數據安全審查等基本制度,明確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應對數據這一非傳統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與挑戰,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在規范數據活動的同時,草案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對支持促進數據安全與發展的措施、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利用等作出相應規定,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